根据《襄汾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时间、地点
1.襄汾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务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现场提交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
3.地点:襄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大运路大转盘东南角)。
4.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仅递补一次,采取电话方式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结束时间:2023年8月25日下午18:00。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襄汾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1份;
3.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1份;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幼教岗位的可不提供);
6.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7.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
8.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字按手印1份;
9.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存档证明(近期)1份或存档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1份(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原件1份,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军队服役5年(含)的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
(4)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1份。
(5)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按1-10的顺序放入纸质档案袋交工作人员审核,档案袋封面写清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名次、电话、材料名称及数量。相关证件审核后当场返回,只留复印件,相关证明留原件。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4.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www.xiangfen.gov.cn)发布的公告。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提前准备所需材料。
咨询电话:0357-3622169(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襄汾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襄汾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