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对象
1、免笔试岗位专技23、专技24的报名人员。
2、参加笔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晋中市政府南区2号楼206会议室(榆次区顺城街85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笔试准考证2份;
2、招聘报名表及1寸免冠照片3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考职位要求对应的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6、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考生还应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住培合格的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如合格证书未下发可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
8、已就业的须提供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是本单位正式或临时人员、进入现单位时间、档案存放地点、试用期、服务期等基本信息,明确单位报考意见),档案不在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其中,网上报名后至资格复审前离职的,须出具离职材料和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托管证明。
未就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9、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0、招聘单位要求的相应专业的资格证、执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需与招聘单位联系并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的申明,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明确递补次数,与公告一致),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咨询电话:0354-6218014
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 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