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运城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23〕26号)文件要求,结合垣曲“省校合作”工作实际,现面向全县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乡镇社区等单位招聘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2、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4、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申报所需资料
1、填写《就业见习报名表》。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1张。
三、政策规定及人员待遇
1、就业见习期限。
见习时间自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的当月起计算,以实际在岗见习时间为准,见习期限为3个月—12个月。
2、就业见习待遇。
(1)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用人单位按月向见习人员支付不低于垣曲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工资。
(2)用人单位需为本单位的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保额不低于95万元(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医疗责任险)。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0日。
2、申报地点:垣曲县人社局三楼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厅公共服务部
3、联系人:李浩 咨询电话:0359-6088137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