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大人社字〔2023〕11号)有关要求,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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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成绩查询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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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大宁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二楼)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学籍证明、档案存放证明、报名表等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时未领取合格证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和市级人社行政部门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须提供退伍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书、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357-3421543
附件:1.大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大宁县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