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岚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岚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
岚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公示(详见附件1)。
二、体检对象的确定
1.岗位最低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岗位1-21):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增加笔试环节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岗位最低学历条件为专科或本科学历的岗位(岗位22-50):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3月10日。
体检地点:岚县人民医院。
请参加体检考生于2024年3月10日上午7:00到岚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前报到。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岗位1-29)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岗位(岗位46-50),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幼儿教师岗位(岗位30-45)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五、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六、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红底彩照)按时报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高脂肪、含糖量高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5.女性考生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生理期过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产后再进行该项目的检查。
6.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8.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
9.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考察
考察由岚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将于近期进行,届时由岚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过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迅畅通,如通迅方式有变更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0358-6722125。
岗位最低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岗位1-21),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方式)。
岚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
工作人员领导组(代章)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