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山西省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
地点:山西省实验中学高新校区(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201号)教师办公楼二层214室
二、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笔试准考证;
(二)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毕业证、学位证。暂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信息);
(五)教师资格证书;
(六)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考生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一般为教务部门、研究生管理部门或学科学位管理部门等)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工作不超过2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得由其他人员代办,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工作场所。
咨询电话: 0351-7897021 0351-7897023
监督电话:0351-7897130
山西省实验中学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