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5.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7.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8.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9.近三年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0.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11.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报考政法机关的;
12.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13.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1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15.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有纹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