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社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榆社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地点:榆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报名登记表1份(原报名网站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含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职位要求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获得学位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及上级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吸收为预备党员时间、转正时间等);
6.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已就业的须提供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是本单位正式或临时人员、进入现单位时间、档案存放地点、试用期、服务期等基本信息,明确单位报考意见),档案不在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其中,网上报名后至资格复审前离职的,须出具离职材料和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托管证明);
未就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8.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考生毕业证未体现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9.以榆社县户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榆社县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榆社县生源地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将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准备齐全以免延误。
2.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需及时与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54—6626529),并于2024年6月23日12:00时之前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的申明,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二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榆社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