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注意事项:
一、入围人员必须于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平遥县行政审批大楼8层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准考证、网上打印的《平遥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将所有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未缴费记录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要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和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2)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加注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考生毕业证未体现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需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