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表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提供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2010年及以后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农技特岗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提供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