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太原市清徐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5日— 7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地点:清徐县陈庄小学(太原市清徐县陈庄路与盛地西街交叉路口往东北约90米)
二、资格复审对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
(3)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相应职业(工种)的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资格证。
(4)岗位有职称或从业(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5)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的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责任部门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由市级人社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需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的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7)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务必确保报名手机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不通、获取信息错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两次),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面试和后续环节的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清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