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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互联网 | 2025-01-03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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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定于近日进行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

  2.资格复审地点: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二楼会议室(太原市小店区高新街35号)。

  二、人员范围

  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三、审查要求

  考生本人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不得由其他人员代办。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同时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2.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所有材料均为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四、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0351-4663052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人事教育处:0351-2320793

  附件: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月3日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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