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高级管理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单位为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具体岗位见《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信息详见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查询;
报名者如需咨询招聘中的相关事项,可与长治经开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联系。
联系电话:0355-3036992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将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扫描件投送至邮箱WASD020409@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月26日 。
3.报名要求:
(1)提交的报名资料要求真实、准确。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2)
②工作履历相关证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任职单位聘书或任命文件;
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⑤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⑥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电子版;
⑦个人征信报告;
⑧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资料提交时,需将资料按照上述顺序扫描汇总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联系方式。
(3)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本人自负。
4.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因报考信息不全不实面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考生需按试卷题目撰写论文,由评委进行评定,合格线为60分且按岗位需求3:1进入资格复审阶段,如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按照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示。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
①报名表(见附件2);
②工作履历相关证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任职单位聘书或任命文件;
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⑥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
⑦个人征信报告;
⑧无犯罪记录证明;
⑨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资料各1份,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⑩1寸红底照片4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拟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示。
(五)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在80分以上的,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区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名单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公开招聘各环节中如出现岗位空缺时,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区人社工作站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薪酬标准按照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八、监督检查
公开招聘各环节,由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将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5-3036992
监督电话:0355-2120626
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