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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文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乡镇就业服务工作站工作29人

互联网 | 2025-04-20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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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20号)、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设立乡(镇、街道)“就业服务工作站”并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吕人社函[2022]70号)精神,2022年我县在各乡(镇)成立就业服务工作站并配置3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因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期满退出,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乡(镇)就业服务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29名。

  二、招用条件

  (一)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四)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一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9.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3.在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担任法人或任职人员;

  4.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人员;

  5.曾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5月16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文水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303室(狄青大街与凤凰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人:成艺 杨洁

  电 话:0358-3022678

  3.报名提交材料:

  (1)《文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

  《文水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一式三份(附件2)

  《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就业创业证》、近期免冠红底照片(一寸5张、二寸1张、二寸电子版小于50kb);

  (3)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大龄失业人员需提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人员还需提交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相关参保证明材料2份;②低保人员需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2份;③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被征地农民需提供因政府统一征收土地导致全部失地且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⑥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⑦长期失业人员需提供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证明材料2份;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本科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存档证明、学信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双向选择。用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和录用。对双向选择拟录用人员,在文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缴纳)。

  五、录用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接受所在乡(镇、街道)的日常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358-3022465

  附件:1.文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文水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3.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

  4.岗位表

  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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