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省交通运输厅定于近日进行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1)报考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各支队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
(2)报考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省交通干部学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
2.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各支队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为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二楼会议室(太原市小店区高新街35号)。
(2)报考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省交通干部学校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1019会议室(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尚悦路1号)。
二、人员范围
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审查要求
考生本人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不得由其他人员代办。
1.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同时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2.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所有材料均为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四、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0351-4663052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人事教育处:0351-2320793
附件: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