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
按照《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要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8:30至12:00。
(二)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36号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9层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方式
应聘人员本人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二)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三)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0351-6168341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0351-4038724
山西省矿产资源调查监测中心:0351-6387200
山西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0351-6167787
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中心:0351-6075735
附件: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