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将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3日15:00-18:00
地点:山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12楼北会议室(太原市并州北路裕智大厦12楼)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2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证明。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请在考察和体检公告发布之后两日内提供原件,否则取消考察和体检资格,空缺后的人选依次递补。
5、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进入现单位时间、报考职位等基本信息,明确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所在单位有上级主管单位的,须同时加注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报考时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由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后离职,必须出具人事主管部门的离职证明。
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单位)。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8、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本公告发布后,同时用电话告知本人,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最多递补二次。资格复审弃权者需要本人写出书面声明。
咨询电话:0351-409217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