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相关规定,现就长治市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长治市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5月19日—20日(8:30—11:30、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二)笔试准考证。
(三)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专业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版课程学习成绩单;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尚未完成认证的,需书面承诺可在7月31日前取得《认证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按照“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或“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除提供本科学历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规培合格证。2025年规培合格人员尚未取得合格证的,需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本科毕业时间、开始参加规培时间和规培合格时间等)。
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相应职业(工种)的预备技师(技师)资格证。
(四)档案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档案在人才市场、毕业院校等档案管理机构存放的人员,需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五)岗位有职称或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承诺)。
(六)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证明中须注明入党时间。
(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八)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2023年和2024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需提供《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按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需提供当前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5),并按要求由“服务地”和“派出单位”审核盖章。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还需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
(九)资格审查部门(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书一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审查结果由审查部门(单位)提出意见,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复审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请相关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时间安排请考生持续关注长治市人社局网站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et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
原文标题:长治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长治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MD5:f9f2acb5394215ccbabcd636c65a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