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县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2024年我县计划招募150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见习人员范围为:具有本县户籍或常住本县的离校2年内(2023、202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有就业见习意愿同时符合见习岗位要求。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见习期3-12个月,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在一个见习单位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二)薪资待遇:见习期间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和生活补助(2024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月),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1日
(二)报名地点:乡宁县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5号窗口(乡宁县人社局三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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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所需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五)洽谈须知
凡有意向参加见习的人员,经资格审核后,现场双方进行供需对接。见习单位与达成意向的见习人员当场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确定就业见习人员。
洽谈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8:00—12:00
洽谈地点:乡宁县零工市场
(六)咨询电话:0357—6821339
乡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