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社会工作者考试公告

首页 > 山西社会考试 > 招考信息 > 考试公告

2025年河津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服务站公益性岗位公告

互联网 | 2025-03-19 19:40

收藏

文章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我市基层就业服务工作,更好地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22〕20号)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和《运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运人社局发〔2020〕34号)的文件精神,决定面向我市公开招聘23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办)、经济开发区从事就业服务站公益性岗位工作。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一、基本原则

  遵循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就近安置的原则,依申请者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进行安置,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招聘范围、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具有河津市户籍;

  4.经河津市人社部门认定的,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申报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1.经河津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手写);

  3.本人身份证;

  4.本人《就业创业证》;

  5.毕业证;

  6.一寸红底照片1张。

  四、申报流程

  1.办理《就业创业证》

  有意向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先到河津市政务大厅1号窗口,根据相关要求办理《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

  2.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社区(行政村)调查核实、公示,报街道(乡镇)复核后提交人社部门审核认定。认定通过后,按照相关流程告知申请本人。

  3.申请公益性岗位

  由本人携带经人社部门认定后的《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及上述所需申报材料,到河津市零工市场申请公益性岗位。

  五、岗位待遇

  1.聘用的人员为全日制用工,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河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月薪为河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公益性岗位本人承担。

  六、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运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 月11 日止

  报名地址:河津市零工市场(小关市场通往莲池公园路北200米)

  联系人:廉建勋 电话:13363481938(座机)

  咨询开通电话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docx

  温馨提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是安置公益性岗位必要条件,有意向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请即日起到所在村(社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按流程抓紧申报。

  本次招聘公告由河津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

文章页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山西华图公众号

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获得更多有用资讯




图书网课放送

识别二维码全方位了解各类图书网课
精品图书网课抢先看,专业客服答疑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