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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社区专职网格员中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40人公告

互联网 | 2025-07-2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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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社区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法〔2024〕48号)、《盐湖区从社区专职网格员定向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拟从符合条件的社区专职网格员中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议;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岗位职责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参与社区治理;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完成党政群机构依法依规要求协助或委托开展的工作事务。

  二、选聘对象和范围

  在盐湖区79个社区工作的专职网格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四)愿意履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义务,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技能要求和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五)年龄不超50周岁(即197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担任盐湖区社区专职网格员2年以上(即2023年7月30日前上岗),经历过疫情防控工作考验的予以优先考虑;

  (八)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等优先选聘;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被区一级下过督办函的;

  6.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5年7月24日)

  由盐湖区委社会工作部在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0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0日。

  2.报名方式:符合选聘条件的网格员在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料后(报名表、报名承诺书、在职在岗及工作年限证明)交由所在乡镇(街道),由所在乡镇(街道)进行资格核实。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报名承诺书(见附件2)、在职在岗及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2)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毕业生无须提供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报名地址:盐湖区委社会工作部(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员会主楼308室)

  4.资格审查:乡镇(街道)根据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实后,于2025年7月28日8:00至7月30日18:00前将全部报名资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报回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资格。

  (三)考察(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10日)

  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协调公安、法院、政法委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进行联合审查。

  由各乡镇(街道)开展实地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完成后形成考察报告,交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

  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将在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盐湖区委社会工作部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7日)

  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对因怀孕、生理期等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2日)

  体检合格人员在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进行受理并调查核实。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社区专职网格员选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后,由管辖乡镇(街道)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由管辖乡镇(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凡对此次公开选聘工作及公示内容有疑义的,可在公开选聘工作期间向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反映。

  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选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公开选聘期间,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信息将在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未尽事宜由盐湖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359-2021198

  附件:1.盐湖区从社区专职网格员中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2.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承诺书.docx

  3.在职在岗及工作年限证明.docx

  盐湖区社区专职网格员定向选聘工作领导组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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