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疗卫生体检体测

首页 > 山西医疗招聘考试 > 招考信息 > 体检体测

2024年10月太原市儿童医院招聘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互联网 | 2024-12-24 15:37

收藏

文章页

  现将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太原市儿童医院)2024年10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对象

  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7日(周五)上午8:00集合签到

  地点:太原市妇幼保健院长风院区东门体检科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可在我院门诊南大厅收费窗口自助机上打印发票。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证件不全或与本人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参加体检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切勿熬夜、饮酒,勿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根据体检要求,请在受检前8-12小时内禁食、禁水。

  (四)体检当天请勿化妆、勿穿连体衣裤,勿佩戴首饰,建议穿着便于检查的宽松衣物,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行准备眼镜。

  (五)请配合医生及工作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避免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补检、复检

  (一)月经期间和怀孕、受孕女性受检者应提交情况说明,未检项目的补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项目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标准另行收取。

  六、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包括复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填写的通讯方式如有变更需及时拨打我院人事组织部电话说明。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聘用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351-2909332,联系人:代老师

  附件:医师岗位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护士岗位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2月23

文章页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山西华图公众号

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获得更多有用资讯




图书网课放送

识别二维码全方位了解各类图书网课
精品图书网课抢先看,专业客服答疑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