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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互联网 | 2018-06-14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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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8年晋中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18年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21号(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地点:晋中市榆次区新华街199号(晋中市政府大院6号楼319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及复印件;

  2. 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报名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以下两种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一是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二是报考者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视作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相关人选。

  咨询电话:0354—2638533

  附件: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

  晋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 6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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