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19年山西省水利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7月31日(8:30—12:00,15:00—18:00)。
地点:山西省水利厅院内(太原市新建路45号)。
二、审查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须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人员,通过何种方式何时参加工作,工作年限满几年。
(2)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供职单位的社保证明(须社保机构出具)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出具,须说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本单位工作,以及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
(3)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若毕业证书上为一级学科专业名称,没有明确专业方向标注,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及教育部同意学院设置一级学科专业的授权相关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毕业论文。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6)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7)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另行安排,电话通知本人,集中组织,不再发布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山西水利网信息。
山西省水利厅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