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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山西省商务厅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互联网 | 2021-06-02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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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商务厅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1年6月4日上午7:20

  报到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1号楼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四、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

  五、体检纪律

  (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存在舞弊行为,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0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四)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六)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体检考察人员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二)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或体检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体检。

  (三)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与体检同时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51-4063795

  山西省商务厅人事处

  2021年6月2日

  山西省商务厅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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