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2023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专项引才笔试工作已经结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6日--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地点:交城县人社局三楼大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对象
(1)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6)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才引智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需由本人参加,其他人员不得代替资格复审。
(9)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期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交城县2023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专项引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交城县2023年度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8—3552699
附件:
交城县2023年度招聘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