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现将晋中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晋中市教育局后院(榆次区文苑街146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报名登记表2份及诚信报考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材料(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各阶段均需提供)。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有效核验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未领取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涉及研究方向的,应提供在学期间成绩单及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有关毕业论文等。
4、已就业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是本单位正式或临时人员、进入现单位时间、档案存放地点、试用期、服务期等基本信息,明确单位报考意见),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档案不在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其中,网上报名后至资格复审前离职的,须出具离职材料和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托管证明。
5、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需与招聘单位联系并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的申明,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最多递补2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咨询电话:0354-3806621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诚信报考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