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乡招村用”工作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参加笔试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https://www.ixczk.com/查询笔试成绩。根据《娄烦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乡招村用”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娄烦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娄烦县君宇大街实验二小对面)。
二、资格复审对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乡招村用”工作人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即考试成绩需达到“乡招村用”工作人员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登记表》(正反面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四)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幼儿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乡招村用”工作人员岗位报考人员提供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
(六)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其中属户籍地的,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属生源地的,提供生源地派出所出具的因本人上学原因户口迁出注销证明。
(七)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八)报考“乡招村用”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乡村医生证书原件,并在乡村医生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所属乡镇卫生院及主管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三)资格复审结束后,如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足3﹕1,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娄烦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乡招村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娄烦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乡招村用”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