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教育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公告》要求,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晋城市第三中学校体育馆(晋城市佑德路197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晋城市教育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没有学位要求的除外),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未要求从业资格证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晋城市教育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资格复审提交资料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3.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以及“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见附件3)。
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3.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晋城市教育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公告》要求,不再递补。
四、咨询、监督电话
晋城市教育局:0356-2066119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356-206612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正常工作日
附件1:晋城市教育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晋城市教育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资格复审提交资料承诺书.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晋城市教育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