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文物局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省文物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点:山西省民俗博物馆道德大讲堂(太原市文庙巷3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携带以下证件(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
的身份证一致)。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属应届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携带学生证及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单位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我处托管或提供档案托管协议书)。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8、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信息不实,将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项可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五、咨询电话
山西省文物局人事教育处:0351-2027677
山西博物院:0351-8789023
山西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0351-8789024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0351-5259155
山西省古建筑保护研究所:0351-7227606
山西省艺术博物馆:0351-5282378
山西省民俗博物馆:0351- 2029496
山西省文物交流中心:0351-7225133
山西省文物勘测中心:0351-3377388
红军东征纪念馆:0351-5726935
山西省文物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