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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汾西县校园招聘教师20人公告

互联网 | 2023-05-05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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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临汾市委“智汇临汾·才赢未来”引进人才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采取校园招聘方式补充教师20人。现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汾西县第一中学校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地处汾西县府底新区,始创于1952年,是一所历史文化悠久、人文底蕴厚重、办学特色鲜明的单办公立高中。2021年9月,学校迁入新校区,新校区占地面积130亩,总建筑面积49270平方米,总投资3.2亿元,建筑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公寓楼、教师餐厅及学生餐厅、风雨操场、图书馆、体育馆等九个单体;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相互独立,建筑与景观完美相融,科学与人文并举并重,教育与艺术和谐统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详见《汾西县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及普通话水平,并在办理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等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岗位年龄要求如下:18周岁以上为2005年5月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5日以后出生。

  2.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在汾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汾西县教育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enxi.gov.cn)、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就业官网同步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他人代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3日—5月15 日,上午8点—12点,下午14点—18点。

  报名地点:星之火快捷酒店(山西师范大学东门往南80米)

  2.报名所需材料

  (1)《汾西县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纸质版,需本人手写签名、贴1寸照片。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并在《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近3个月)1寸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片4张。

  (3)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

  (4)高中阶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合格证明》;

  (5)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县教育科技局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相关证件必须于办理聘用前交验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期限内交验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对个人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审查:县教育科技局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后,由工作人员告知审查结果。

  (三)考试

  报名资格通过审查后,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办法。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达1:5,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总成绩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5,增加笔试环节,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1.面试

  面试采取无反馈讲课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组。命题和现场打分由考官组组织进行,每个考官组5-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加面试的考官人数不得超过一人)。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2.笔试

  参加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岗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

  科目一:公共科目(高中学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20分。

  科目二:专业科目(本学科高中阶段专业知识)80分。

  3.相关说明

  (1)面试人员通知将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enxi.gov.cn)公告,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2)报名人员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面试和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由招聘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因电话不畅通,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直接面试的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面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5)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岗位,若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6)考试综合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日内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enxi.gov.cn)公布。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有关事宜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査,经县教育科技局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县教育科技局将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县教育科技局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人员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科技局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6份,以上单位和个人档案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聘用人员在报考岗位最低连续服务年限为5年。

  七、联系方式

  汾西县教育科技局:

  手机号码:13935787033(任老师)

  13403577962(陈老师)

  监督电话:0357-5126140

  附件1:汾西县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汾西县2023年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doc

  汾西县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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